为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指的实习生是指由大学派出的在校学生,并在本校短期担任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的实习人员。
一、实习生的条件
应有实习单位推荐函或介绍信,学校根据实习岗位及任务目标特点等确定实习负责人。如相对独立地担任教育教学工作原则上应具备相应任职资格。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2.成绩优异,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相统一;
3.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
4.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二、实习程序
1.科组或教师个人向教务处申报(除与广大协议实习生之外,学院与教师自行联系的实习生也统一由学校对接,具体程序为:教师提出申请---教务处与对方对接---教务处审核确认接收人员---教务处反馈名单给教师个人---实习生填写《实习生信息表》和《安全实习承诺书》---实习生到校办理出入证和饭卡---实习生到导师处报到,实习开始。原则上每位指导教师每学年最多只能申请接收3位实习生)。没有事先经教务处与对方学校对接、审核确认的实习生学校不予接收。
2.教务处对实习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身份证、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实习介绍函。疫情期间需持有14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填写《实习生信息表》与《安全实习承诺书》,教导处存档备查。
4.教务处审核材料,报校长审批。
5.实习生凭审批表到教研处办理出入证及饭卡申请书,进入实习期。
6.实习期满,学校根据实习期间的工作表现作出实习鉴定。
三、实习生的职责和义务
1.实习前,实习生要签订安全实习承诺书,保证在实习期间不违纪。
2.实习期间遵纪守法、注意人身安全,增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为人师表。如因违规操作、不服从学校管理而造成的安全或伤害事故,由实习生及所属原单位承担责任。
3.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参加我校听课、跟班、备课教研、年级组会等活动,在岗位上认真履行职责,尊重老师,关心爱护学生,保障学生权益,自觉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
4.实习生学习活动采取指定实习的方式。原则上由实习学校指派指导教师进行指导,实习生跟随指导老师全程学习至实习活动结束。实习期间实习生可观摩其他教师的教学活动,但应该事先征得其他教师的允许。
5.实习生要及时向指导教师汇报自己的情况,及时了解学校教学情况及其他方面的工作安排。
6.如因特殊原因在实习期间需要请假,实习生需要按照所需流程报批,并填妥上交《广州市执信中学琶洲实验学校教育实习请假申请表》。
附件1 实习生信息表
附件2 实习生安全实习承诺书
附件1
实习生信息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日期
|
|
就读学校
|
|
专业及
年级
|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
|
|
任课经历
|
|
曾获得
主要奖励或荣誉
|
|
本科(研究生)阶段的绩点
|
|
教务处
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学校意见
|
年 月 日
|
实习时间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工作安排
|
学科:
班级:
|
指导教师
|
教学指导教师: ;德育指导教师:
|
附件2
安全实习承诺书
本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诺在广州市执信中学琶洲实验学校实习期间,遵纪守法、注意人身安全,增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为人师表。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在岗位上认真履行职责,尊重老师,关心爱护学生,保障学生权益,自觉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如因违规操作、不服从学校管理而造成的安全或伤害事故,由实习生本人及所属原单位承担责任。
签名: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