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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推荐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2-09-12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 通知》(教学厅〔2014〕5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广大[2021]102号(广州大学关于修订《广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广州大学“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王晋军

成  员:李暖均 苏远连 陈小红 邹振操 罗怡


二、专家考核小组

王晋军 教授、院长

苏远连 教授、副院长

汪东萍 教授、副院长

陈小红 教授、研究生部主任

邹  琰 副教授、系主任

许多恬 党委副书记

 

三、推荐条件

第一条  推免生候选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在校学习期间所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 15%,完成人才培养方案修读进度要求。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其他学术不良记录。

(四)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五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 425 分以上或通过英语专业四级。

第二条 符合第一条推荐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一)在校期间,获得学校“十佳学生”称号或省级以上(含省级) 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荣誉称号。

(二在大学生各类科技成果奖励或学科类竞赛奖项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在核心期刊以《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最新版为准)发表学术论文,并且是独立完成人或第一作者。

(四)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技术或项目者(前三名)。

(五)在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者(上级招募的援边(实习)支教”等)。

第三条 根据实施方案,学院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按照综合评价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推免生资格。

综合评价成绩满分为 100 分,加权平均成绩占 85%,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北大核心以上期刊发表文章、省级以上创新创业竞赛和学科竞赛获奖等占 10%,参军入伍、志愿服务等占 5%。计算公式如下:综合评价成绩=加权平均成绩85%+(创新能力、科研潜质)10%+(志愿服务、参军入伍)5%。

(综合评价细则见文后附件)

第四条 学院将学生在校期间科研成果、竞赛获奖、体育艺术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组成5人以上专家审核小组,审核认定加分。

第五条 获得推免指标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学院原则上不予办理出国、就业手续。

第六条 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第七条 推免生在推荐工作结束至当学年度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一)受到违纪处分;

(二)不能如期获得学士学位;

(三)在申请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第八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学院推免细则同时废止。其他文件内容与本文件内容相抵触的,以本文件内容为准,其余未尽事宜,以“广大〔2021〕102号 广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为准。

广州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生推免考核小组

                                     2022年9月12日


附:外国语学院推免生综合评价方案

外国语学院推免生综合评价方案

 

第一条 发表论文加分。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限三篇代表作。

第二条 获得专利加分。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广州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第一完成人,通过广州大学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国际)专利证书。

第三条 参加学科竞赛/创新立项加分。仅限学生作为主力成员(排名前五加与学业相关的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奖/创新立项,学科竞赛/创新立项有 AB 两种类型,每个学生 类学科竞赛加分最高不超过 3 分。

        级别

学科竞赛

A 类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竞赛。

B 类

学校立项赛事评估排行榜项目、国际赛事和国家学科类专

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赛事)。

 

A类:获“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竞赛(排名前五A类学科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加5 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省级一等奖加2.5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5分。

B类:获外研社全国大学生英语系列赛(英语演讲、英语辩论、英语写作、英语阅读)、广东省高校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特等奖/金奖加2.5分、一等奖/银奖加2分、二等奖/铜奖加1.5分、三等奖加1分。获全国大学生英语能力竞赛特等奖加1.5分、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0.5分。获教育部外国语言文学类教学指导委员会英语分委会、日语分委会、法语分委会主办的赛事国家级特等奖加2.5分、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分,省级最高奖项加0.5分。团队项目负责人权重为1,参与人员依次按1/2、1/3、1/4、1/5计算,以上同一类型赛事取最高分,不重复计算。

4)第一条和第二条加分合计不超 5 分,第三条加分合计不超 5 分。

5)参军退伍学生加 3 分,参加志愿服务的加分至多 2 分,以学生注册e 志愿的志愿时长为考核依据,240 志愿时长以上加 2 分120志愿时长以上加1.5分,60 志愿时长以上加 1

6) 综合评价成绩相同时,依次参考以下得分数据排定先后顺序:参军入伍得分、学业成绩得分、学科竞赛得分、发表论文得分、志愿服务得分。

广州大学外国语学院本科生推免考核小组

202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