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大学英语教学指南》要求,深化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建立分级分类培养机制,根据我校近年新生英语水平发展态势及高考英语成绩大数据分析,现决定调整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考政策,具体方案如下:
一、政策调整内容
(一)取消"全日制本科非英语专业学生须完成大学英语(一)课程学习后方可报考四级考试"的规定;
(二)自2023年9月入学批次起,对符合条件的新生开放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考权限。
二、报考资格标准
(一)非英语专业本科新生高考英语科目成绩达125分及以上者(海南省考生按高考英语科目标准分转换后达220分及以上);
(二)通过四级考试者,第二学期可报考六级考试。